再巧合不过的巧合。
原本只是应酬亲戚参观学院,
却怎么也没想到会在那里遇见他。
一个自己曾经喜欢了六年的人。
很惊讶的是,他竟然比自己更记得对方。
或须是自己一向来的记忆就不怎么好,
对不常放在心上的事,特别容易忘记。
撞见他时,我犹豫了一下下。
反倒是他,竟然还记得我。
当然!那天的我是多么的开心。
不枉此行啊!
原本还想在临走前跟他讨个电话号码的,
可是却见不着他的身影。
不过,站在他面前。
我只会想起以前那个没自信,自卑的自己。
我甚至把小学许许多多的不开心的记忆给唤醒。
看来他的出现,真的是我人生的转折点。
Enn 应该没人会回来这里看了吧...
ReplyDelete大部分要说的应该都说了...
还想说的是也就因为这件事,有时候当我没自信,
我时不时也会想起这件事..
好让我有点信心...
还有..读了这个blog entry..
都会让我觉得有一点后悔..
不过太迟了..
aiya..现在也不错啦, 对吗?
^^
shh..放心,我不会告诉人你是谁的。
ReplyDelete我认识的你大概只活在那短短的小学一二年级的那两年里。
对你,我其实不是很认识。
可能就是因为那样,那种感觉才会一直保持着温度,才会让人那么回味。
原来我在你记忆中的地位那么的又价值的哦?haha
所以啊!为了不辜负我,你别再轻易的让自己没信心了噢!
我们都还没七老八十的,说什么后悔嘛!
现在这样很好啊!
至少我找回了遗失了好久好久的友谊。
真的!
不要后悔什么。
其实你什么都没做错,只是我们那时还小!
嘻嘻